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4:55:06   浏览:944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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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中国政府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80年4月20日 生效日期1980年4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八0年四月十八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津巴布韦共和国之间的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津巴布韦共和国政府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津巴布韦共和国外交部长
     黄  华              西蒙·穆增达
     (签字)               (签字)

                    一九八0年四月二十日于索尔兹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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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朱宝珍行政诉讼案证据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朱宝珍行政诉讼案证据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国家工商局


答复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朱宝珍行政诉讼案证据问题的请示》(川工商函〔1992〕225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时能否使用其他执法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目前有关法律未作限制性规定。根据证据的一般属性和原则,我们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在经过充分审查,足以认定其真实、合法后,可以将该证据作为定案依据
。对其他执法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的过程,也是调查取证的过程。



1992年11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390号

1998-06-29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1998]1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深圳市粤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系专门从事电梯保养、维修的专业公司。因此,对其所取得的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